一段婚外情最終導致兩個家庭毀於一旦。 47歲女子呂某因婚外情暴露與丈夫離婚,她要求情人李某立即離婚與自己結婚,抓猴但遭到拒絕,李某還對其“攤牌”提出分手,惱羞成怒的呂某用尖刀將李某刺死。昨日,呂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
女子同居室內怒殺情夫
昨日上午9時,黃岡女子呂某被押上武漢市中院1號法庭,而被害人李某的家屬已將前排坐滿。
法官宣讀判決書,經查,呂某與被害人李某長期保持婚外性關係。為便於私會,他們於2006年在洪山區關山租房同居。婚外情兩人的不正當關係被雙方家庭發現後,呂某於2008年9月與丈夫離婚,並要求李某也立即離婚以迎娶自己。
2009年8月1日晚9時許,兩人在出租房內因感情及家庭等問題發生爭執。此時,李某的女兒不停打電話呼喚父親回家。呂某氣憤下與其女兒發短信互罵。李某遂向呂某提出分手。不料,惱羞成怒的呂某從枕下拿出藏好的尖刀,朝李的胸部猛刺一刀,致其當場死亡。
法院判決呂某犯故意殺人罪,但鑑於其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好,可從輕量刑,故依法判處其死刑,離婚緩刑兩年執行。民事賠償方面,因呂某無賠償能力,不予賠償。
畏罪自殺獲救 被動自首
得知判決結果,數十名受害者家屬依然悲憤難平,認為判決太輕,表示“要上訴”。
據李某的哥哥稱,弟弟是一名高級工程師,月薪7000元以上,家庭美滿。多年前,他與同公司的後勤人員呂某相識。之後,呂某還多次對其家人進行威脅,曾在侄女的婚禮前揚言“要讓她的婚禮變成喪禮。”案發當天,李某已決意“回歸家庭”,便到出租房向呂某“攤牌”,豈料一去竟成永別。
同時,被害人家屬對呂某的自首情節表示質疑,據其稱,呂某作案當晚來到長江大橋下欲跳江自殺,抓姦得熱心市民救助後被送往派出所,呂某才向警方坦白了其殺人的事實。這難道能算作呂某主動投案嗎?
針對這一疑問,湖北兆信律師事務所馮軍律師認為,呂某在警方尚未掌握其犯罪情況時,主動交待犯罪事實,應屬被動自首,因此法院認定其有自首情節是有法律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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