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是兩種不同的用工方式,其法律結構和法律關系主體責任設置大有不同。
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勞動派遣等,即勞務派遣單位根高雄臨時工據用工單位需要,派遣符合用工單位條件的勞動者到用工單位工作。它將本為一體的雇佣、使用環節分離,形成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受派勞動者三方關系。它的特點是勞務派遣用人單位“招人不用人”,用工單位“用工不招人”。台中人力派遣
勞務派遣一般由勞務派遣單位與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由實際用工單位向派遣勞動者給付勞務報酬,勞動合同關系存在於勞務派遣單位與派遣勞動者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於派遣勞動者與實際用工單位之間。因此鑒別勞務派遣關系的關鍵點在於:一是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之間存在勞務派遣協議;二是由派遣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報酬;三是用工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管理。
勞務外包,也稱業務外包、勞務外包等台中粗工,它是用人單位整合其外部優秀的專業化資源,達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一種管理模式。勞務外包一般由用工單位將其部分業務或工作發包給相關外包單位,由該外包單位自行安排勞動者按照用工單位的要求完成相應的業務或工作,形成用工單位、外包單位、勞動者三方關系。
勞務外包特點是以“委托合同”之名完成“勞動合同台中臨時工”之實,用工單位無需承擔用工責任,而由外包單位承擔用工管理責任。因此鑒別勞務外包關系應主要把握以下幾點:一是用工單位與外包單位之間存在委托合同;二是外包單位負責管理勞動者;三是由外包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報酬。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共同之處是,用工單位都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 Aug 16 Wed 2017 17:35
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區別與聯系
close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