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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音樂類別名稱的英文翻譯

假如你看到這麼一個解釋——“一種喧鬧急奏之音中翻英翻譯樂或跳舞”,你會聯想到什麼音樂呢?這個解釋出自1928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綜合英漢大辭典》,它所屬的詞條是首現於1913年的jazz一詞。時至今日,與jazz對應的“爵士樂”一詞早已耳熟能詳。那麼這個音譯詞是什麼時候開始被使用的呢?《近現代詞源》一書為“爵士樂”提供的最早書證是摘自1932年朱自清的散文《威尼斯》。

“爵士樂”算是音樂名稱中最早的音譯詞之一。之後陸續引入國內的音樂詞彙,有不少也是通過音譯的手段翻譯過來的。例如: 首現於1912年的blues一詞,在鄭易裡、曹成修主編的《英華大辭典》(1950年)中被譯作“布魯士(爵士音樂及舞步的一種)”,後來的《新英漢詞典》(1975年)則把它解釋為“一種傷感的美國黑人民歌;慢四步爵士舞曲”,1991年出版的《英漢大詞典》則采用了“勃魯斯”的譯名,而如今,“布魯斯”(或藍調)已最終確立為blues的中文對應詞。又如:《英漢大詞典》第一版收錄了1971年才出現的punk rock一詞,並為其提供了對應詞“鬅客搖滾樂”,這個譯名在現在的一些詞典(如《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等)中雖然仍在被沿用,但它早已被書寫更為簡單的“朋克”所取代,就連《辭海》第六版也收錄“朋克搖滾樂”這個條目。此外,《英漢大詞典》還收錄了 reggae一詞,當時提供的音譯詞是“雷蓋”,而現在更符合音譯原則的“雷鬼”一詞已將其取代。不過,上述的《高階》以及《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還在沿用“雷蓋”這個尚未被完全淘汰的譯名。

1999年出版的《英漢大詞典補編》收錄了不少與音樂相關的新詞,如acid house(“迷幻宮”音樂)、acid jazz(迷幻爵士樂)、electronica(電子流行音樂)、gangsta rap(岡斯特音樂)、garage(車庫樂)、grunge rock(格郎基搖滾樂)、hard-core rap(碎石說唱樂)、hip-hop(嬉蹦音樂)、hip-house(嬉蹦貨倉音樂)、house music(貨倉音樂)、techno(高技術音樂)、Tejano(特哈諾音樂)等等。

在十多年後的今天,上述的譯名有不少都經歷了一定程度的演變或一段時間的確立。就拿house來說吧。當年譯者將其譯作“貨倉音樂”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基於此類音樂多在貨倉聚會時表演而得名的說法。在現有的不少英漢詞典中(如《高階》、《劍橋高階》等),根據標准音譯方法而來的“豪斯音樂”時常被用作house的對應詞,然而在實際使用中“浩室音樂”才是使用最為廣泛的譯名。再來說說hip-hop的翻譯吧。起初,將其譯作“嬉蹦音樂”其實既結合了音譯又融入了意譯元素,在當時不失為一個兩全的譯名,然而在使用一段時間後,隨著“嘻哈”的出現,“嬉蹦”就退居了次席。另外,techno的譯名“高技術音樂”雖然比較籠統,但它是根據源詞(technology)的意義翻譯的。雖然這個譯名仍被不少人使用,但根據音譯而來的“鐵克諾”或“泰克諾”也受到了一些人的青睞。

在英語的新詞中,人們偶爾也喜歡根據音譯的方法為一些音樂類別提供對應詞,如jazz funk(爵士放克)、reggaeton(雷鬼盾)、ska(斯卡)等等。本世紀初,英語國家開始流行一種叫做dubstep的電子音樂,其節奏稀疏、低音強烈,但到目前為止它還沒有一個通用的譯名,不知道將其音譯作“達布斯特普”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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